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2〕25号)要求,下达我区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70万元,拟将资金安排用于:
2022年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
现将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到账及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金口河区财政局 0833—2711163
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0833—2716050
联系人:万星
联系电话:0833-2716576
电子邮箱:1581648162@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5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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