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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
- 信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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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
信件标题 |
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拖欠洗扫车招标项目车款----此次反馈情况为准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安区长: 您好: 我们是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员工,我公司通过金口河区政府招标采购网,中标了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的洗扫车。于2021年12月29号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的合同金额为483000元,在2022年5月7号最终完成车辆的交付验收工作,合同约定是辆验收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付款,但是至今2022.12.1为止该部门还托欠车款283000元整。 我司与该单位多次沟通协调,该单位都反馈区财政紧张无法支付,后续我司书记信箱的的帮助下,最终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领导与区财政部门衔接,决定分期付款,具体商定为在2022.8.10号先行拨付车款20万元,在2022年10月底前拨付剩余车款283000元。我司只能本着信任合作的原则同意此方案,但是截止到2022年12.1号为止,依然没有支付任何该款项。 当前疫情肆虐,企业内外部经营异常困难,尤其是漳州科晖公司作为疫情区,多次停工停产,企业生存面临生死关头,但我们依旧努力抢时间,抓进度,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保证早日将车辆交到用户单位手中,作为供货方我们做到了应该尽的责任和业务,实际情况是该项目从签订合同到现在账期已经接近一年时间,因为疫情和多方面的原因,地方财政困难,作为企业单位我们能够理解,但是作为代表政府的行政单位主体,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就应该维护好政府单位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约。在此我们特向贵区党委政府书面再一次发出联名恳求,恳请能得到贵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帮助,加强协调,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财政局能够加快付款进度,并维系好政企关系,树立好行政单位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维护好市场秩序、服务保障优化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我们单位的合法权益,早日将货款支付给我公司,能够让我们这些小微企业能够生存下去。 |
回复内容 |
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处理。现回复如下: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支付剩余车款28.3万元情况属实。领导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衔接,现财政局回复我单位,除去5%的车款2.415万元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再付,剩余的尾款12月20日之前拨付25.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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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2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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