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俊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您提出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乐山市金口河区廖平村2组猴子坪崩塌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四川地元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于2016年12月28日进场开工,2017年4月8日工程完工,2017年5月26日验收通过,2018年2月1日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竣工结算审计价为1386096元。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174568元,剩下工程尾款211528元未开票据,待四川地元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尾款票据后申请拨款。 2.针对于您提出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实,反映情况已不属于区人社局查处范围。一是反映人提出涉及工程款问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工程款不属于劳动部门受理范围;二是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予以清偿;三是截至目前区人社局未收到涉及该项目务工人员投诉拖欠工资的问题,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故该工程反映工资问题区人社局将不再进行查处,若存在欠薪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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